河南郑州市印发《郑州市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对市范围内所有露天矿山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实现市露天矿山开采秩序规范,生态环境,到2020年底,露天矿山达到绿色矿山建设。
郑州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原则上要禁止新建露天矿山项目。是省、市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内的区域,禁止新建露天矿山项目,已设露天矿山要退出。同时,各有关县(市)区还要对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中露天矿山开采区划布局进行调整,禁止露天开采矿山的范围。
按照要求,对证照齐,但没有严格按照环保、水利、 安监、土资源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管理要求和相关方案设计实施开采、治理和保护,是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要立即实施停产整治。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整治露天矿山名单和整治合格的及相关政策。2019年1月底前公布名单,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对于非法露天开采矿山(含证照过期的矿山),按照“三不留”(不留人员、不留采矿设备、不留建筑物)的,由当地立即取缔。证照不齐,或证照齐,但在规定时限内,整治不达标,未通过验收的矿山,由当地组织依法关闭,及时注销或吊销有关证照,并向社会公布。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关闭工作。